| 索??引??號 | 11370812MB281530XF/2021-0563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兗州區市場監管局 | 組配分類 | 專項規劃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廢止日期 | |
| 有效性 |
關于印發《濟寧市兗州區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科室、市場監管所、事業單位:
現將《濟寧市兗州區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濟寧市兗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
濟寧市兗州區藥品安全 “十四五”規劃
藥品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嚴肅的政治問題、基本的民生問題、重大的經濟問題、嚴謹的技術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 “四個最嚴”要求,全面提升藥品監管能力,建立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推進我區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濟寧市兗州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 “四個最嚴”為根本導向,聚焦 “走在前列,全面開創”,深入踐行 “人民藥監為人民”的理念,建立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守底線保安全、追高線促發展,打造藥品安全示范區和醫藥產業發展新高地,堅決護佑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嚴格監管。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時刻牢記“四個最嚴”的要求,把嚴的決心、嚴的措施傳導到每一個企業,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在藥品安全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堅持依法治理,陽光監管。堅持法律至上,職權法定,建立健全系統完備的藥品監管法規制度體系和標準體系,加強普法宣傳,推進陽光監管,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辦案。3、堅持風險管控,科學監管。加強藥品全生命周期、全過程風險管理,突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改進檢查抽檢監測手段,創新監管模式,推進智慧監管和監管科學研究。
3.堅持改革創新,服務發展。正確處理保障藥品安全與促進產業發展的關系,深化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措施,推進醫藥產業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舊動能轉換,打造醫藥產業發展新高地。
4.落實黨政同責,社會共治。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黨政同責,推動落實藥品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鼓勵和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藥品安全工作,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主責、行業自律、社會協同的藥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發展目標。“十四五”末,建立與我區產業發展和監管需求相適應、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監管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提升,藥品安全治理能力顯著提高,全區藥品安全形勢穩定,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人民群眾對藥品質量和安全更加放心、更加滿意。
1.藥品質量安全放心。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藥品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公眾安全用藥需求得到進一步保障,全區藥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2.監管體系順暢高效。建立權責清晰、協調聯動行政監管體系,形成全域覆蓋、全鏈貫通、全面協同的監管機制和專業敬業、能力過硬的監管隊伍。
3.法規標準健全完善。健全完善與新形勢新要求相適應的信用管理等制度體系。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完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和重大案件聯合執法機制。
4.基礎能力顯著增強。全面提升全區藥品監管機構辦公和執法裝備條件,健全區級藥品檢驗檢測體系、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藥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
5.科學監管創新升級。繼續實施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在現代事中事后監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構建監管 “大系統、大平臺、大數據”,完善藥品和疫苗的信息化全過程追溯,形成 “嚴管”加 “巧管”的監管新局面。
6.應急能力不斷提升。基本建成覆蓋區、鎮街兩級監管機構的應急管理體系,應急隊伍、制度、機制、預案等更加完善,應急保障審評審批、監督檢查、檢驗監測等能力基本形成,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
1.推進監管機構建設。健全信息通報、聯合辦案、人員調派等工作銜接機制,完善藥品安全風險會商機制。明晰分段監管中層級交叉的職責劃分,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區、鎮(街)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藥品監管力量,在綜合執法隊伍中配齊配強藥品監管專業人員,確保監管事權與人員、經費和設備等條件相匹配。推動基層公安機關食藥環偵隊伍建設,加強打擊藥品領域違法犯罪專業力量配備。
2.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報告、產品召回、年度報告、停產報告等責任。探索實施質量安全知識培訓制度,督促企業加強對關鍵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和評估,建立信用評價機制,落實藥品安全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加大嚴重失信單位和 “失信黑名單”公示與曝光力度,對列入 “失信黑名單”的重點人員實施懲戒措施。
3.建立部門監管聯動機制。加強藥品監管與產業高質量發展統籌,加強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衛生健康、醫保、藥品監管等部門間政策協調和資源共享,凝聚多部門共治合力。在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整體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多部門協調機制,進一步形成政策合力,保障藥品安全。加強產業布局與監管布局的統籌,建設重點產業園、重點創新項目等,同步部署開展監管能力建設。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嚴格專業監管要求,嚴把監管隊伍入口關,優化年齡、專業結構。加快檢驗檢測、藥物警戒等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結合我區醫藥產業發展和監管任務實際情況,加強對各級藥品監管人員培訓和實訓,不斷提高辦案能力,縮小不同區域監管能力差距。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建設并推廣使用云平臺,提升教育培訓可及性和覆蓋面。
(二)推進藥品安全法治建設。
有序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行權責清單制度,有效提高藥品監管效能。創新監管制度建設機制,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手段,加強行政執法規范指導,全面實施執法責任制度。
加強稽查執法隊伍建設,完善稽查辦案機制,強化檢查稽查協同和執法聯動。加強行刑銜接,進一步完善涉刑事案件 “兩品一械”檢驗、鑒定、認定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嚴厲打擊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三)強化 “兩品一械”監管。
1.加強藥品監管。
(1)加強藥品經營環節監管。嚴格界定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等。以購銷合法性、儲運合規性為重點,對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加大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經營企業的檢查頻次,嚴厲打擊掛靠走票、非法渠道購銷藥品等違法行為。建立藥品零售企業監管臺賬,深入推進零售藥店網格化監管,嚴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 “掛證”等違法行為。
(2)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監管。實施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網格化監管,明確監管機構和責任人,監督醫療機構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藥品保管制度,嚴查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購銷假劣藥品、違法配制制劑等違法行為。
2.加強疫苗監管。充分發揮疫苗管理聯席會議作用強化疫苗配送和追溯管理。對疾控機構、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以及預防接種中的疫苗質量實施每年全覆蓋檢查。配合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加大新冠病毒疫苗用藥包材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
3.加強醫療器械監管。監督檢查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加大對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疫情防控醫療器械和家用醫療器械等經營行為的監管力度。對抽檢不合格、不良事件嚴重、被投訴舉報等企業依法采取責任約談、飛行檢查、停產整改等措施。強化抽檢監測,加大高風險產品、使用量大面廣、問題易發多發產品的抽檢力度。
4.加強化妝品監管。大力推進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化妝品監管制度建設。依法落實其對化妝品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跟蹤研究化妝品市場形勢,促進落實各類經營者義務,嚴格實施經營環節進 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經營違法行為。加強化妝品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整合化妝品監督抽檢、現場檢查、不良反應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執法稽查等方面的風險信息,構建統一完善的風險監測系統,形成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
(四)助推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醫藥產業創新發展。以 “魯藥振興”為抓手,通過實施 “藥械創新”“中藥突破”和 “美妝山東”三大計劃,不斷擦亮 “品質魯藥”金字招牌。推進醫藥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舊動能轉換,打造兗州醫藥產業發展新高地,實現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相輔相成、良性互動。
(五)提升技術支撐能力。
1.完善藥物警戒體系。構建以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機構為專業技術機構、持有人 (注冊人、備案人)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行相關責任的 “一體兩翼”工作格局,建設不良反應風險防控體系。實施藥物警戒制度,落實持有人藥物警戒職責。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 (再評價)和風險預警,創新監測評價方法,深化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2.推進監管科學研究。以提升監管效能為目標,聯合開展藥品安全監管、中藥發展、監管手段創新應用、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等課題研究,加快推進藥品監管新工具、新標準、新方法研究和應用。加強監管重點領域和高風險領域的研究,推進醫藥產業創新研究,積極推進科技主管部門醫藥科技計劃項目的立項、實施工作,推進監管科學協同創新,服務于生物醫藥、中藥、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為藥品安全監管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六)加強藥品應急體系建設。
1.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協同高效、運轉流暢的藥品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立完善預警處置、輿論引導、應急保障和總結評估等管理機制。制修訂藥品 (疫苗)安全事故 (件)應急預案,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推動藥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應急管理機制。推進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協作配合、信息通報機制。
2.建立應急管理體系。完善區級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健全應急調度指揮、視頻會商、培訓演練等決策指揮和應急聯動流程。強化應對突發重特大公共衛生事件中檢驗檢測、體系核查、 審評審批、監測評價等工作的統一指揮與協調。打造藥品安全輿情監測平臺,加強輿情模塊、數據庫建設,建立涵蓋輿情預警、研判會商、通報處置、輿論引導等一體化輿情工作體系。
3.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組織開展藥品安全應急培訓、應急演練等工作,提升各級監管人員對藥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 急處置能力。組建應急管理專家庫,建立應急事件案例庫,開展藥品安全輿情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探索對新技術、新設備應用,提升裝備應急保障水平。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標準目錄,做好急救藥品醫療器械、檢測試劑等應急物資儲備。
4.提升應急監管水平。建立和完善協助藥械應急研發攻關機制、應急審評審批機制、應急檢驗檢測機制,開辟應急檢驗檢 測綠色通道,提升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強對新冠肺炎等治療藥物、體外診斷試劑、醫用防護 服、醫用口罩、呼吸機等產品的質量監管。
(七)構建社會共治共享。
1.發揮科普宣傳作用。依托全國安全用藥月、全國化妝品安全科普宣傳周、全國醫療器械安全宣傳周等,全方位宣傳藥品安全監管。主動加強與主流媒體、新媒體、自媒體等的交流,主動通報監管情況,讓媒體監督成為重要約束力量。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強化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傳遞權威信息。加強科普宣傳,用群眾聽得懂的話、喜聞樂見的形式,普及用藥安全常識,提升公眾安全防范能力。加強輿情監測研判,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探索實施藥品安全科普 “春蠶”計劃,建立科普資源庫,培育藥品安全科普基地。
2.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大力實施社會監督員制度,組建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行業協會代表以及媒 體記者、律師等組成的藥品監管社會監督員隊伍。發揮業內監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制度,強化企業內部和企業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實施有獎舉報,落實投訴舉報快速回應機制,提升辦理過程和辦理結果滿意率。
3.發揮專業社團和專家作用。鼓勵指導協會、學會以多種形式開展守法誠信宣傳教育,支持協會、學會建立行業標準和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誠信經營。從不同領域遴選確定一批專家,組建 “藥監智庫”,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決策咨詢、審評審批、監督檢查、科普宣傳、風險應對、應急處置等方面的作用,為監管提供智力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建引領。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建引領,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帶領廣大黨員干部 增強 “四個意識”,堅定 “四個自信”,做到 “兩個維護”,為規劃實施提供強大政治保證,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砥礪奮進的強大動力,凝心聚力把宏偉藍圖變成美好現實。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將藥品安全及相關的檢驗檢測、審評審批、檢查核查等技術支撐體系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公共衛生體系統籌規劃建設。
(三)完善保障機制。切實發揮本規劃對 “十四五”期間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指導作用,加強本規劃與地方規劃、藥品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科技創新政策之間的銜接協調,建立與藥品安全監管和產業發展相匹配的財政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大藥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
(四)嚴格評估指導。將規劃任務和建設項目落實情況作為對各級、各部門藥品安全工作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對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實施績效評估,適時監測,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五)激勵擔當作為。加強藥品監管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以過硬的黨建、過硬的作風鍛造藥品監管 “鐵軍”。建立健全依法履職免責、容錯糾錯制度,激勵引導廣大監管干部擔當作為。加強人文關懷,解決監管人員后顧之憂。優化人才成長途徑,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激發監管隊伍的活力和創造力。
【一圖看懂】濟寧市兗州區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