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靜因保管不善,將證號201302024號的房屋所有權證、2539-118號的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文靜
2026年2月14日